5月17日丨據澎湃,5月15日,江西金融監管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分支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因貸款管理不到位、以貸還貸掩蓋不良被罰。具體來看,江西金融監管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40萬元;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進賢支行罰款50萬元。在落實“雙罰制”方面,江西金融監管局對胡鑫給予警告,對付旭翾、朱力羣、張豫、徐繼紅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