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ST龍宇公告,公司對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後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並出具新的審計報告,可能被認定為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存在停牌不超過2個月的可能。如公司股票停牌後,不能在2個月內完成經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後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並出具新的審計報告等改正措施,則可能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疊加實施規範類強制退市風險警示。公司正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全力推進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涉及的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