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卓朗科技公告,公司及王志剛、張坤宇、昝英男、谷豔秋收到天津證監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與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相關數據存在較大差異,信息披露不準確。此外,公司至2024年4月30日才與年度報告同日發佈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規學習,提升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確保公司規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