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廣東省內11家發電公司上月下旬聯合向廣東省能源局及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致函要求進一步完善中長期市場機制。
該函提到,市場價格已全面低於發電成本,當前市場機制難以支撐發電成本的回收。發電企業認為,月度交易已失去「壓艙石」和回收固定成本的基礎作用,主要發電集團虧損面達50%以上。
11家發電企業指出,在該形勢和目前機制下,當前2025年的年度市場呈現出兩大矛盾。一是部分售電公司罔顧發電成本因素,頻頻下探零售用戶價格,通過中長期錯配方式謀圖高額利潤;二是由於當前現貨、月度及年度價格偏差巨大,市場用戶更傾向簽約聯動合同,大幅增加用能成本巨大波動風險。在此影響下,年度零售固定價格已呈現出更進一步走低的態勢。
11家發電企業提出有序優化市場機制,建議對用戶、售電及發電市場主體均設置相應的年度交易電量比例限制,將零售用戶,固定價格電量比例不低於實際用電量的80%。同時,優化月度供需比機制,建議在現貨模式下,有序縮小月度市場供需比,推動市場回歸理性競爭。(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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