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丨潯興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在2016年11月的股權轉讓過程中,未按規定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情況和相關補充協議內容,違反了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