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同意自上周五(5月29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包括廣州、深圳、珠海及東莞等九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jl/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