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監管工作函17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9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採取書面警示4單、紀律處分措施4單。同時,加大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0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