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00042.HK) 0.000 (0.000%) 公布,於昨日(22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琼民终31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就原告王娟与被告东北电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
上述判决书表明,王娟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依法予以维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王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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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日(23日),东北电气及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js/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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