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300917.SZ)(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52号)下发监管函。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80万元;但于4月13日修正为-100万元至-50万元,盈亏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未在规定期限内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上述行为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第6.2.1条。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并强调全体董事须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