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於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徵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对厦门市房票政策进一步优化升级,让房票使用更灵活、兑付更高效,提升惠民惠企实效,满足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厦门市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提速增效。
优化升级後的政策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房源选择进一步扩大,房源库涵盖全市各区房源,被徵收人自主选择购买房源库内的新房、竞配建房、安置房及安商房,也可以购买二手房。同时,房产用途更多元,类型除住宅、店面、办公及车位外,还可以购买通用厂房。被徵收人可购买一套或多套房源,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於35平方米的前提下,可购买非住宅,还可以将房票转让。(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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