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於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以市场为主导,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今日在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机制是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加强药品价格治理、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角度,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施子海指,机制根据药品上市後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的价格政策,其中对新上市的药品引入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
他指,机制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为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为其他药品划定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全渠道方面,机制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
他指,全领域方面,机制会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著眼於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等。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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