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建議,國務院今日(27日)決定,免去曾國衛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ta/da)相關內容內地商業銀行二季度不良率降至1.67% 上半年銀行業利潤增速放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