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發布通知,調整個人在廣西購買首套及二套住房的契稅徵收稅率,均自去年12月起執行。通知顯示,對個人在廣西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在廣西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