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對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上訴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去年5月一審公開宣判時稱,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1.08億餘元人民幣。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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