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財經評論員,財經專欄作者郭施亮發文稱,關於退市,並不是退市公司越多越好,而是先考慮公司退市會不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在保障投資者利益的基礎上,再去談公司退市。
在A股市場的退市新規中,強調的是加大退市力度,特別是加大強制退市的力度。提升強制退市比例,可以提升股票市場的優勝劣汰功能,但卻容易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在成熟股票市場中,常見的手段是提升主動退市比例,主動退市的公司數量應該要遠高於強制退市的公司數量。
一般來説, A股市場的退市類型,主要分為交易類退市、財務類退市、重大違法類退市以及其他退市類型。繼面值退市之後,未來市值退市可能會成為A股市場退市的重點對象。隨着A股市場的持續發展,退市規則會不斷完善。但在退市規則越來越嚴格的背後,只是一味追求退市率容易損害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實際上,無論是面值退市還是市值退市規則,對原股東來説,也是不友好的。如果投資者沒有在第一時間賣出手中的股票,那麼將會面臨短時間股票市值大幅縮水的問題。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當上市公司觸發面值退市或市值退市等退市情形時,應該第一時間暫停交易,股票進入停牌狀態,而不是進入退市整理期。在停牌期間,上市公司應該儘快籌集資金,以高於現值的價格溢價購回原股東的全部股票。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