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質量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購等方式,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方的責任,並對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長期破淨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計劃等作出專門要求。同時,《指引》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違法違規行為。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