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丨乐山电力(600644.SH) +0.050 (+0.397%) 公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1.调整峰平谷时段划分。建立季节性差异化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8、6小时,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7、10小时,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2.调整尖峰电价机制。取消12月、1月尖峰电价,将7月、8月尖峰电价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同时,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35℃时,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3.电价执行范围调整。用电负荷(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
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减少平段时长180小时,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全年销售均价将有所降低。经初步测算,本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85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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