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丨文一科技(600520.SH) 0.000 (0.000%) 公布,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佳集团”)系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7,07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9%;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瑞真商业”)系三佳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三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瑞真商业共持有我公司股份35,07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4%。
现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创新投”)以协议受让的方式收购三佳集团、瑞真商业合计持有文一科技26,993,865股普通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17.04%)及该等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其中:收购三佳集团持有文一科技18,993,865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11.99%;收购瑞真商业持有文一科技8,000,000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5.05%。本次转让股份价格为24.4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59,999,999.25元。其中,三佳集团转让股份的价款为464,399,999.25元,瑞真商业转让股份的价款为195,600,000元。
股份交割后,三佳集团仍直接持有文一科技8,079,468股股份,占文一科技总股本的5.10%。三佳集团同意将其在转让股份交割后所持有的全部5.10%文一科技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合肥创新投行使。上述委托表决权的行使期限,自转让股份交割之日起18个月。到期后,如需继续委托,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新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未就表决权继续委托事宜达成一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期限内,合肥创新投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委托方持有的该委托表决权股份的,则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委托期限内,委托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该股份表决权的委托。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肥创新投将直接持有文一科技17.04%股份,可支配文一科技22.14%的表决权,成为文一科技的控股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产投”)将取得上市公司间接控制权,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合肥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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