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徵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界定预制菜的定义与管理范畴,规定了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上述食品均有其他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予以管理。
二是突出强化了对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的管理,要求除不得使用防腐剂外,还要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控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做到非必要不添加。
三是强调了营养质量保持。标准要求熟制过程应避免过度烹饪,要采用先进技术或设备以最大程度保留原料的营养成分,减少营养成分损失,鼓励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
四是就有关消费提示作出规定。标准要求对预加工已熟制产品和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产品的食用方式作出明确标示,防止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的产品因加热不充分引发食源性疾病,或过度加热而影响产品营养品质及口感。
标准对预制菜的保质期也作出了具体要求,标准起草组在对200多家企业、超千款市售预制菜产品的「预加工方式—贮存方式—保质期」等参数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公众期待、营养品质、风味口感和产业发展等因素,要求尽量缩短产品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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