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赣粤高速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划转后,江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90%股权,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对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