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主营电机行业】作为我国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优良的技术、知名的品牌和国际一流的制造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清洁高效的100万千瓦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100万千瓦等级水轮发电机组、100万千瓦-175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兆瓦级风电设备及大型环保设备等,构建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五电并举、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公司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其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
| 02 | 【拟作价69亿购买东方电气集团持有八公司股权及资产】2017年3月,公司拟以9.01元/股发行76685.96万股向东方电气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东方财务100%股权、国合公司100%股权、东方自控100%股权、东方日立41.24%股权、物资公司100%股权、大件物流100%股权、清能科技100%股权、智能科技100%股权和东方电气集团拥有的设备类资产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中东方财务100%股权拟由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指定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接。以2016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预评估值为人民币690940.47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6.09%股份,通过东方电气(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得到拓展,新增电力电子与控制、金融、物流、贸易、新能源、工业智能装备等业务,上市公司作为发电设备制造商的产业链将更趋完善,发电设备核心产业将提质增效。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产融结合、国际化经营方面将得到有力提升,并有望通过新增业务培育未来业绩增长点,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力将得到增强。 |
| 03 | 【签埃及20亿美元燃煤电站合同】2016年1月,公司与埃及电力控股公司签署了埃及汉拉维恩超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项目总装机容量3960MW,分两期开发,每期为3*660MW,本次所签合同为第一期,合同金额为20亿美元。此次中标总金额约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33.71%,公司将按照交货进度生产部件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在海外电站设备供货、EPC工程总包和服务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了数十个国内外电站EPC工程总包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把握关键节点,控制合同执行风险、确保合同按期顺利履行。 |
| 04 | 【优良的产品技术与创新能力】公司拥有成套30-100万千瓦等级水力发电机组、30-100万千瓦等级火力发电机组、100万千瓦等级核电发电机组、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重型燃机机组等发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专有技术;突破660MW、1000MW超超临界汽轮机性能提升,实现了超高参数二次再热机组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核电CAP1400重大专项示范工程石岛湾项目,华龙一号福清5、6号,CFR600示范快堆等项目主设备研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推进国内首台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50MW重型燃气轮机自主研发;电站工程总承包、总成套工程技术、总体技术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在某些领域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本公司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发人员1062名,2016年新增有效专利304件(其中发明专利138件),截止2016年底拥有有效专利1106件(其中发明专利382件)。 |
| 05 | 【完整的产品结构及服务能力】公司构建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五电并举、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拥有完整的电站改造与服务能力,提供电站成套完善与优化的解决方案,能够满足不同用户需求,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
| 06 | 【一流的制造能力】公司拥有包括国际先进制造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管理方法与手段在内的一流制造能力,可批量生产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各种等级、容量的百万千瓦等级水力发电机组、火力发电机组、核电机组,以及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E级和F级重型燃气轮机;大型电站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等产品。 |
| 07 | 【品牌影响力】“DEC及图”等两枚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在2016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列第160位,“DEC及图”在德国、法国、俄罗斯等25个国家注册并受当地法律保护,品牌影响力逐年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