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在 5 月 1 日法律期限屆滿之際,正式致函國會,宣稱對伊朗的敵對行動「已終止」,即使美軍仍持續部署於中東地區,並維持對伊朗的軍事壓力。
川普在致眾議院議長強生 (Mike Johnson) 與參議院臨時議長葛拉斯里 (Chuck Grassley) 的信中寫道,始於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敵對行動,已隨著 4 月初停火生效而告一段落。
川普在信中強調,美方對伊朗行動已取得成果,但同時警告,伊朗對美國及其軍隊的威脅依然存在,未來仍將視情勢調整軍力部署。
此次通報正值 1973 年《戰爭權力決議》規定的 60 天期限最後一天。該法要求總統若未獲國會授權,須在期限內終止軍事行動,或申請延長。
不過,川普政府主張,由於停火已經實施,相關時限應視為暫停或不適用,形同戰事已經結束。
國會方面並未對是否授權動武採取行動,共和黨多數議員傾向支持川普的戰時決策,或在停火局勢仍不穩定的情況下選擇觀望。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圖恩 (John Thune) 表示,目前沒有安排相關表決。
部分共和黨議員開始要求國會介入監督。阿拉斯加州參議員穆考斯基 (Lisa Murkowski) 表示,若政府未提出明確且可信的戰略,將在國會復會後推動有限授權使用武力的法案。緬因州參議員柯林斯 (Susan Collins) 則指出,總統的指揮權並非無限制,60 天期限屬於法律要求,應予遵守。
另有多名共和黨參議員表態,希望最終能透過國會投票決定是否持續軍事行動,並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更完整的戰略說明與軍事簡報。
民主黨則普遍質疑白宮對法律的解釋。參議員凱恩 (Dan Caine) 指出,停火並不構成中止期限的依據。民主黨參議員薛夫 (Adam Schiff) 也認為,即使暫停空襲,但美軍仍持續運用軍艦等軍事資產,戰事並未真正結束。
目前伊朗仍掌控荷姆茲海峽,美國海軍則持續實施封鎖,阻止伊朗石油出口,顯示區域軍事對峙仍在延續。
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民主黨領袖史密斯 (Adam Smith) 直言,對川普政府是否會遵守相關法律並不抱持期待,凸顯行政與國會在戰爭權限上的分歧持續升高。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