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02196.HK) 0.000 (0.000%) 沽空 $3.03百万; 比率 11.121% (600196.SH) +0.090 (+0.343%) 公布,近日有自媒体报道提及,公司未就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星与艾力斯关於肺癌药物「伏美替尼」的合作纠纷进行披露。
复星医药表示,因与艾力斯在合同履行及解除方面存在争议,且经多次沟通後未果。江苏复星於今年6月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因《独家推广协议》纠纷,请求裁决艾力斯向江苏复星支付合计约2.55亿元人民币。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仲裁请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且有关争议未对公司现阶段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构成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复星医药亦指,相关报道提及2015年子公司停产事项、2018年子公司原料药生产相关调查事项,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於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影响及後续进展进行相应披露。(js/w)
(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沽空资料截至 2024-11-25 16:25。) (A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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